吉林市生态环境局磐石市分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三十二)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   时间: 2023-01-03 14:43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磐石市分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三十二)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任务相关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任务(序号三十二)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月3日-1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吉林市生态环境局磐石市分局

附件:(序号三十二)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说明

  人:李行  

联系电话:0432-65251507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磐石市分局

             2023年1月3日 

 

 

 

 

 

 

 

序号三十二)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说明

整改任务

吉林省境内松花江、辽河等重点流域沿岸分布着一些石化、化工等产业,存在环境风险。

整改目标

落实石化、化工产业选址要求,从源头防止环境风险。

整改措施

经排查,我市重点流域河流暂无石化、化工等产业。今后,新引进的石化、化工产业,应进入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的产业园区,并符合园区发展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并督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经排查,我市饮马河、辉发河等重点流域河流无石化、化工等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