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生态环境局磐石市分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九)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   时间: 2023-01-03 13:54

  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相关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九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月3日-1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吉林市生态环境局磐石市分局。

  :(序号九)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说明

    联系人: 

    联系电话:0432-65251507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磐石市分局

                                                               202313

 

 

 

序号九)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说明

整改任务

部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缓慢。截至督察进驻时,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118项问题中,仍有8项未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目标

 涉及磐石市的5项未达到序时进度的整改任务全部完成。

整改措施

2022年8月底前,在吉林市生态环境分局的统一组织下,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案件办理数量和质量。

2022年8月底前,在吉林市生态环境分局的统一组织下,对全市每小时20蒸吨以上非电燃煤锅炉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对锅炉烟气排放情况提请执法监测,对于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督促企业开展提标改造工作,最终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三)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分类统计数据,稳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市生态环境分局稳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实现全域禁烧。

(四)市生态环境分局充分利用各种网络媒体、平台、公众号等加大宣传力度,关注时事热点,通过12345市长热线、12369等举报热线,及时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五)市住建局持续开展城区黑臭水体排查,进一步落实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黑臭水体产生。

整改完成情况

)年初至今环境执法部门持续加强环境监管,多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提高了执法案件的办理质量,经统计今年共处罚10起,9起秸秆,1起违反土壤法案件,共处罚4.5万元,均已结案。

)执法人员在2022年对辖区内20吨以上非电燃煤锅炉开展现场检查,累计两批次出动执法人员146人次,因疫情原因春季未开展监测,在线监控系统数据显示均达标排放。冬季累计开展监督性监测17家,监测结果显示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三)据统计,我市今年可“五化”利用秸秆73.82万吨,其中,能源化13.95万吨、原料化3万吨、肥料化20万吨、饲料化36.68万吨、基料化0.19万吨。利用率59.54%。全力抓好秸秆全域禁烧,制定《磐石市秸秆全域禁烧工作方案》;建立县乡村屯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成立各级巡查组285个,开展全天候巡查检查并实施24小时视频监控,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制定发放《磐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组织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4.7万份,制作《全市秸秆禁烧公益广告》,利用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形式开辟生态环境保护专栏,进行全方位全天候宣传,营造浓厚禁烧氛围。2022年入秋以来,辖区内无秸秆露天焚烧火点。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到89.3%。

(四)2022年共受理信访环境投诉案件41件,办结41件,实现了处理率100%,办结率100%,反馈率100%。

(五)市住建局按照省和吉林市的要求,组织开展了排查,组织专家论证,城市建成区内暂无黑臭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