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磐石市烟筒山镇雷青村 建筑用石料石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来源:   时间: 2022-11-08 12:55

吉林省磐石市烟筒山镇雷青村

建筑用石料石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吉市矿交采挂字〔2022〕第8

磐石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磐石市烟筒山镇雷青村建筑用石料石灰岩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吉市矿交采挂〔2022〕第8),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磐石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磐石市人民路1633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吉林市船营区解放西路16号

三、出让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林省磐石市烟筒山镇雷青村建筑用石料石灰岩矿采矿权

地理位置:该矿山位于磐石市352°30′方向,直距约33.3km,行政区划隶属吉林省磐石市烟筒山镇雷青村。

开发利用情况:此项目是为修建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大浦柴河至烟筒山段DYSJ03二道甸子至烟筒山辅道取料专用,属拟建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设计生产规模为32万立方米/年,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深度:由367m至325米,矿山设计服务年限2年,工业类型属建筑用石料。

    建筑石料用灰岩

资源储量(保有量):66.8万立方米

出让年限:2年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开采规模:32万立方米/年

(注:生产规模、开采方式、矿山服务年限等最终由经评审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确定)

矿区中心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

东经:125°59′56″北纬:43°14′51″

矿区圈定开采范围拐点坐标为:(CGCS2000坐标系)

拐点编号

X

Y

1

4790226.458

42500010.443

2

4790285.292

42500017.556

3

4790318.824

42499979.998

4

4790349.837

42499932.599

5

4790328.426

42499902.552

6

4790303.140

42499863.397

7

4790286.690

42499829.286

8

4790259.745

42499824.504

9

4790252.702

42499830.155

10

4790240.708

42499829.660

11

4790226.461

42499818.866

12

4790160.081

42499806.997

13

4790105.119

42499913.061

14

4790140.120

42499934.942

15

4790147.787

42499951.805

16

4790094.268

42499972.766

17

4790168.533

42500000.639

开采标高:+367m~+325m矿区面积:0.0355平方公里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竞买人必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

2.为了保证挂牌工作的顺利实施,在审查竞买人资格条件时,竞买人需要提供:(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不低于69万元的保函(投标保函或履约保函);(3)企业与地质、测量、安全等技术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和技术人员证书;(4)竞买人需取得磐石市人民政府及吉林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同意意见后方可参加竞买和成交确认。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该项目挂牌出让起始价确定为69万元(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元整),挂牌竞价的加价幅度为3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的整数倍。)

挂牌时间:2022年12月7日(8时30分)—2022年12月20日(9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12月7日(8时30分)—2022年12月16日(16时30分)

申请报名地点:吉林市船营区解放西路16号(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挂牌文件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12月7日(8时30分)—2022年12月16日(16时30分)

申请报名方式:1、交易地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市船营区解放西路16号);2、申请人需携带资质审查材料到915室提交竞买申请并办理交易事宜;3、如需竞价,请于2022年12月20日9.00时到701开标室进行;4、本次挂牌活动签订成交确认书地点为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市船营区解放西路16号);5、本次挂牌交易受理时间节假日除外。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不低于69万元的保函(投标保函或履约保函)3、企业与地质、测量、安全等技术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和技术人员证书;4、竞买人需取得磐石市人民政府及吉林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同意意见后方可参加竞买和成交确认。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交易项目的公告和其他交易文件可通过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一)竞买人需在挂牌期间,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竞买申请书,挂牌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竞买人的资质审查

竞买人需提供如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不低于69万元的保函(投标保函或履约保函);3、企业与地质、测量、安全等技术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和技术人员证书。4、竞买人需取得磐石市人民政府及吉林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同意意见后方可参加竞买和成交确认。

(三)符合资质条件的竞买人,经交易中心书面确认后取得交易资格。

(四)取得交易资格的竞买人需在挂牌期内完成报价,所报价格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交易中心确认有效报价后,更新挂牌价。

该项目挂牌出让起始价确定为69万元(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元整),挂牌竞价的加价幅度为3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的整数倍。

(五)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有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方式以公告规定为准。

现场竞价时如发生异议,以回放的现场影音资料为准,影音资料不能确定结果的,以主持人落槌为准。

八、风险提示和要求

(一)违约责任

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组织现场踏查。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业权挂牌出让风险,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查(现场踏查费用自理),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并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

1、竞买人现场踏查后涉及占用林地的,自行到林业、土地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审批条件,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2、交易期间,竞买人实施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交易承办方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未按《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处理。3、交易承办方及其工作人员对该项交易无论采用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及评论,均作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该项交易标的任何担保。4、采矿涉及的用地、青苗、林地、道路及地面资产等问题,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或与相关权益人协商解决,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法律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5、因法律、法规规定或遇不可抗力等情况,需终止(中止)本次交易的,按相关规定办理。6、竞得人同意承担矿区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地质风险,合理设计,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二)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开采有不可预测的风险,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现状及地质条件等,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竞得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它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出让方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自行承担。

2、竞买人需实地进行现场踏查,出让项目圈定的矿区范围内有集体林地,竞得人需自行与林权人协商,并负责办理用林、用地手续。

3、竞得人取得成交确认书并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需要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经评审或备案。竞得人应在申请资料准备齐全后,向磐石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登记,并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方可实施开采活动。

4、有关该出让项目采矿权生产和运输过程中,所需要的用水、用电、公路、基础设施等修建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依法取得或完善相关手续。

5、此项目是为修建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大浦柴河至烟筒山段DYSJ03二道甸子至烟筒山辅道取料专用,竞买人需经磐石市人民政府及吉林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竞买及开采,且开采出的矿产品只能用于高速公路建设,不得向社会其他渠道进行销售。

6、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文件精神,新建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发展的道路进行建设,由于此项目出让周期短,矿山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要立即按照《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开展恢复治理工作。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交易活动的竞买人对本次采矿权挂牌交易活动有异议,须在本次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两小时以前提供书面材料和证据,并经采矿权出让方(磐石市自然资源局,地址:磐石市人民路1633号) 审定后方予受理,以其他方式提出异议的均不受理。异议成立的,应中止或终止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名。 2、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竞得人(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信用信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3、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名单。⑴逾期拒绝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⑵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⑶在矿业权挂牌活动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⑷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十一、其他内容

(一)公告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竞买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充分了解矿业权挂牌出让风险,并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

(二)本次报价只接受竞买人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三)公告内容如有变更,将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四)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挂牌异议的处理,可拨打以下投诉咨询电话:

矿业权交易委托方:磐石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联系人:0432-65250918  宋玉

矿业权交易受托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联系人:0432-63688337  沈闯   李季

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1月08日